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性别和性欲分类系统及社会处理

栏目:职场性别歧视 来源: 本站 日期:2014-12-30

李银河“出柜”已经十多天了,网上的各种评论的热度仍然很高。LGBT群体内部,公开的表现是一致支持,毕竟如此重量级的人物挑起性别话题,对性少数群体总归是有好处的。但他们私底下也有很大的一个遗憾:如果李银河公开称自己是同性恋就好了,这样,她就能成为一个强有力的证明、一个榜样、一个打头阵的领军人物。性学界也有很多人站出来,通过讲解释各种理论为李银河辩解。但各种角度的分析辩解,还是不能说服公众。

反对声音最大的,是主流的异性恋大军。有些人过去就对李银河在性上的种种惊世骇俗的言论不满,李银河这次公开,不管她自己怎么辩解,她已经被看作是性少数,她的言论就失去了作为道德大多数的权威性,因此她被打入另类,可以嘲笑、可以不理。在反对者看来,他们不能接受的其实是李银河自称的异性恋。这个道理很简单:你如果认为自己是异性恋,你们也是异性恋关系,那你们要结婚,为什么还需要等到同性婚姻合法化?你们根本不是异性恋嘛。你这样的人,都自称异性恋,那异性恋这个概念岂不是乱了吗?

要想说清这个问题,我们首先得弄清现有的性别和性欲分类系统,弄清这些分类系统是否仅是一个私有身份。然后,才能讨论到概念的公用性问题。是否要解构、如何解构,是另一个层面的问题。

第一个性别分类系统是生理性别。现代医学揭示了生理性别形成的复杂过程:首先是性染色体,XX就是染色体女性、XY就是染色体男性。但总是有例外,比如XXY、XYY、XXXY,甚至XXXXY型的人,也有的。这些人体征上,多少是处在两性的中间态。还有的人是嵌合体,体细胞里染色体并不都一样,比如46XX/46XY、46XX/47XXY、46XX/45X。新生儿的性染色体异常中,仅克氏综合征(XXY)的发生率就有千分之一。性染色体决定了胎儿性激素的分泌及内外性器官的分化。在胎儿期,孕妇用药就可能影响到胎儿的性别分化。新生儿中,性染色体正常但体征为各种间性状态,甚至是与染色体性别相反的例子都有。最常见的,是雄激素不敏感综合征,虽然染色体是XY,但外表看起来就是女性,不去检查不会知道的。性染色体异常的人,有的甚至也可以生育,那就更可能不被查觉了。一般来说,生理性别是出生时,看外生殖器像哪个性别就是哪个性别。如果是各种间性状态,就由医生和家长指定一种性别。

第二个性别分类系统,是心理上自我认定的是什么性别,这是指性别认同。现在有一个词:顺性别[1],是指他/她自认的性别,与出生时被指定的性别一致。绝大多数人是顺性别者。自我的性别认同与身份证上不符的人,情况就很复杂了:现在中国通常是将这些人归类到跨性别中2去,包括各种程度的变性、性别中间态、各种性别流动状态。李银河的伴侣大侠,就是属于跨性别。2014年2月,脸书(Facebook)更新了提供给用户的性别选项,共有56种[2],但其中大部分名词,在中国还极少有人知道,并不流行。

第三个性别分类系统,是文化中提供了几种性别,每种性别各应该有什么样的社会表现。这通常叫社会性别。社会性别是性别认同的基础,决定了性别认同可以在哪个范围内进行自认。我们现在所把持的文化中,只提供两种性别,或者说是一维两极的性别连续谱:男性和女性。跨性别,也指看起来处于两种性别极点的各种中间地带。虽然跨性别可以被看作是男性和女性之外的,是另一种类别,但我们文化提供的根本分类系统,还是两极化的。由于跨性别是自认的,一些跨性别者并不认可性别连续谱。我是我自己,干嘛一定要在你给的级别表中找到位置?这点也是要注意的。

其他文化中,会提供第三种性别。比如,南亚地区的海吉拉、泰国的各种跨性别者,他们的社会角色与男女都不一样,往往从事特殊的职业,比如祈福、表演等。他们也往往有自己的圈子、自己的亚文化。一些国家已经在法律上正式承认第三性。澳大利亚、新西兰,已经可以在护照中使用第三种性别。尼泊尔、印度、孟加拉也已经在法律上正式认可了第三性身份[3]。还有四种性别的文化,北美印第安人中,传统上就有双灵人,过去叫伯达奇。这些人是指生理性别与社会性别相反的[4]。所以,他们的文化中,就多出了两种人:生理性别男性但社会性别是女性者、生理性别女性但社会性别是男性者。这样的人也可以结婚,结婚是按着社会性别的异性来匹配的。生理性别男性而社会性别为女性的,可以嫁给其他男人、干女人该干的活儿。生理性别女性而社会性别为男性的,可以娶多个女性作老婆,可以和其他男人一起去打猎。他们那里的萨满、医生,一般是由双灵人担任的。这样,双灵人基本上独占了某些职业,所以可以被看作是不同的社会性别。

说这些是很枯燥的,为什么还要说它?因为自然界本就是一个连续体。人的社会状态,如果不去定义的话,也是不同维度的连续体。所有的概念都是人为定义的,生生地把连续体分割开来,甚至把多维压缩成一维。虽然在生理性别上,有一个分化机制。性别认同上,通常也会趋向于符合给定的性别。这都使得处于中间态的人反而成了少数。但生理间性或性别认同为跨性别的人,还是存在的。那,取消分类可以吗?不行。语言是有限的,语言里能提供的概念也是有限的。只有把人分类了,才便于认识,才可以按类别区别对待。比如说,人眼能分辨出一千万种颜色,但各种语言中,描述颜色的,就那么几个词。

分类,就带来了谁有权决定的问题。“国际阴阳人组织-中文版”[5]的创始人、台湾的丘爱芝,按一般的分类,他是属于间性人(Intersex)。但他/她特别勇敢,自称是阴阳人。他/她在出生后,被人做了性别改造手术。他/她一直以为自己是拉拉,后来才知道自己做过手术。他/她认为,自己和变性人(Transsexual)是有区别的:“Transsexual的朋友呢,想要变(性),就是不给他/她变。那我们呢,就是不想变(性),还没有说要变,就被变了。”[6]新生儿的性别改造手术,医生和家长说了算。被改造过了的人,长大后知道自己的身世后,也许并不认可这个手术。他的性别是他人决定的,可能不符合自己的心理预期。现在也有些人认为,他人强制性地改造新生儿的性别,是不应该的。在一些国家,正兴起一种新的处理方法,就是新生儿性别不确定时,先不做性别改造手术。等到当事人长大到有足够自我认知时,由他/她自己决定是否要做手术、做哪类手术。例如,澳大利亚、德国、新西兰,均已允许在出生证明上选择男女之外的第三种性别。澳大利亚还允许护照上的性别与出生证明上的性别不一致,那些未做过变性手术的人,也可以在护照上写上另一种性别[7]。这标志人们已经可以完全按着自已的意愿选择性别,并得到法律的认可。性别已经不仅仅是出生时由他人强制决定的了,性别的选择权已掌握在当事人自己手中。[8]

我们的文化中,性别的社会分类,是基于出生时生理性别、通过身份登记制度来确定的。这在法律和社会层面都有着多重的意义。比如,运动场上,男性如果假扮女性,显然更有竞争力。因为以前出现了多起类似事件,1968年墨西哥奥运会首次对运动员进行性别检查。通常的检查方法,就是测性染色体。但这就提出了另一个问题:性染色体异常的人、做过变性手术的人,难道就没有参加体育比赛的权利了吗?庆幸的是,从2000年开始,国际奥委会放弃了强制性别检查。然而性别问题仍频频出现在选美舞台上,一些选美比赛,明确禁止变性者参赛。

各种社会活动,都可能与性别有关。比如公厕、公共浴室,只允许同性别的人在一起。一个男人自我认同为女性,但身体没变、身份证上的性别没改,你是不可以进入女厕所、女浴室的。泰国等一些性别文化发达的地方,会建立第三性厕所,让那些还没改身份证、没做过变性手术、但已经自认为是跨性别的人,可以使用。再比如,在退休年限上,男女就有不同的规定。各项社会福利待遇,都可能有差别。

谈完了性别的分类系统,还要谈性欲的分类系统。好累,但这个问题也得谈。同性恋这个概念是1868年发明的,首次用德语在私人通信中使用[9]。19世纪末,这个词被介绍到英语中。从此,一种全新的对人的分类系统在世界上流传开来,那就是:依据性欲对象的性别,将人分成两类,同性恋、异性恋。分类就会带来处理上的麻烦,就有可能产生歧视。

在中国古代,因为婚姻完全是民间的事儿,不需要国家登记。与谁有婚姻关系,国家不管的。所以,男性可以嫁给其他男性,做妾。明清时期的福建,有契哥契弟习俗,很普遍的。两个青少年男子,会按习俗要求,以类似婚姻的关系生活在一起几年,一应彩礼、迎娶仪式,与男女结婚无异[10]。珠江三角洲地区有自梳女,她们中也有结对生活在一起的现象,类似于婚姻关系。没有同性恋/异性恋这个分类时,性欲身份并不是固定的[11]。给男性服务的男妓,往往只是未成年时做的事,成年后还要找异性结婚。今天找男妓的人,明天也可能去找妓女。契哥契弟的关系也不过是几年,之后还要各自与异性结婚。

同性恋/异性恋的分类出现后,人们就倾向于将其本质化,通常会认为这是终身的一种身份。一些人不满同异二分法,又根据自己的实际情况提出了双性恋、泛性恋、无性恋等,这些仍然是根据性欲对象的性别进行分类,也就是我们平常说的性倾向。泛性恋与双性恋是不同的。双性恋是对两种性别的人都有性欲,而泛性恋是指对所有性别的人都有欲望,也就是说,泛性恋者对各种跨性别的人也都可能有性欲。还有两种情况可以与大侠对比一下:跨性别中的女跨男(原性别女性,想向男性转变或处于中间状态),如果喜欢男性,就叫跨gay;男跨女喜欢女性的,就叫跨拉拉。大侠这样的跨性别再喜欢跨性别之前的同性的,一般就只强调其跨性别的身份和状态,而不强调其性倾向。比如变性者中,多数是喜欢变性前的同性的,就不会被说成是变性异性恋者。

这样说来,按现有的流行的分类方法,李银河的伴侣大侠,在性别分类系统中属于跨性别。李银河与其处在伴侣关系中,那李本人在性欲分类系统中,应该自认为泛性恋更合适,这用到了两个分类系统。从另一方面说,在性欲分类系统中,大侠和李银河都说自己是异性恋,但由于大侠的性别不被社会认可为男性,他们的异性恋自称,不过是“自认”的,就是她们还需要等到同性婚姻合法化后,才可以登记结婚。公众就会认为你违反了异性恋这个公认的概念,叫同性恋更合适。

除了依据性欲对象的性别来分类外,性欲分类系统还可以另有划分标准。比如,按性欲对象的年龄划分,可以多划分出两个分类:恋童、恋老。恋老一般不会有法律上的问题,但恋童如果实施了的话,就有可能是犯罪。尤其在西方国家,恋童一般是重罪。国际LGBTI同志联合会(ILGA)是世界上最大的同性恋组织联合会,1993年,ILGA获得了联合国经济及社会理事会的顾问身份。但因为ILGA内部有为恋童者辩护的组织,其顾问身份在1994年被取消。ILGA于是着手清除会内的恋童相关组织。直到2006年,ILGA才重回联合国[12]。因此可以说,现在国际上公认的同性恋,是不包括恋童的,因为恋童是犯罪,犯罪性质更主要是公共概念层面的、更具有强制性,在其中再区分出同性恋童还是异性恋童,意义也不大了。

性欲分类系统极其庞大,但除了异性恋、非异性恋、恋童外,其他多数分类都是一种私人领域的身份,与公权力没什么关系。你私下里使用这些分类,不会伤害到公用的概念。你认同哪种身份,别人也不大可能提出异议。比如:在中国,SM[13]一大类里,就可以分出刑、狗、脚、性、厕、捆绑、束缚、调教、训练、主奴、强制、暴露、羞辱等等。各种过去分到恋物中的,也可以再分成不同的类别,如各种职业装扮、皮衣、胶衣、各种制服、内衣、鞋袜、气味等。这个分类系统还可以层层分类下去,也可以依照兴趣和流行程度,不断地创造出新的类别。各国、各地区、不同时代、不同的阶层和小圈子,都可以有自己的分类系统。性行为上,也是有数不清的性欲分类的,比如有一种性行为叫Pegging,是指女性用穿戴式假阴茎肛交男性。这在反男性霸权的意义层面,就可能带有特别的意义,也可能因此带来特别的性兴奋。

当今社会,性少数还面临着很多歧视、还受着法律和社会的很多不平等对待。歧视的前提是把人分类,有些反歧视运动的人就认为,把分类取消,就可以彻底解决歧视的问题。比如,西方的激进女性主义者曾一度要取消女性这个词,也是有一定理由的,因为女性在当时已经是一种被压迫的符号和标志了[14]。但显然她们没成功,女性这个词还存在。因为性别分类系统与社会生活的方方面面都有着极大的关系,取消这个分类实在太难了。保留分类,而去掉分类之上的歧视和不平等,才是一种更可行的办法。

但性欲分类系统的发明,是很晚近的事儿。同性恋/异性恋这样的社会公认的、带有某种强制性的分类,是否有取消的可能?世界上各种传统文化中,大多没有类似的分类系统,社会也运行良好,可见这样的分类并不是必须要有的。我们的文化中,往往将同性恋、异性恋等看作是终身制的分类,出柜,就意义重大了。如果不存在终身制的性欲分类系统,人们性欲的流动性就大。想做各种改变的人,也不大会受到歧视和压抑。这,是另一种意义上的解放。就目前来看,同性恋、异性恋这样的公共身份,短时间难以完全取消。但随着人们的性实践的各种探索和暴露,这些身份已经开始有了非终身化的趋势。同性恋这个词,就可以被戏弄、变得不严肃。比如,近两年大热的词:基友,经常被自认为是异性恋的人,用来彼此调侃。这也可以被看作是对同性恋一词的脱敏方式。某娱乐节目甚至安排两个直男约会,名为“搞基实验”。这是不是一种解构的征兆呢?

 

 

 

 

 



[1]Facebook56个非传统性别,都是啥意思. 果壳网http://www.guokr.com/article/438003/

[2]同上。

[3]印度的选民登记证的性别一栏,已经可以填上“其他”,并以此身份投票。参见:http://zh.wikipedia.org/wiki/第三性。

[4]Greenberg D F. The construction of homosexuality[M]. University of Chicago Press, 1990. P40-56.

[5]国际阴阳人组织-中文版”,是一个网站,网址:http://www.oii.tw/.

[6]©同志亦凡人. 我是阴阳人,2014. 网址:http://my.tv.sohu.com/us/184712373/63818971.shtml

[7]印度的选民登记证的性别一栏,已经可以填上“其他”,并以此身份投票。参见http://en.wikipedia.org/wiki/Third_gender

[8]尼泊尔允许公民在正式的法律文件及人口普查中,使用与出生证明上不一样的第三性。参见:http://en.wikipedia.org/wiki/Third_gender

[10]吴存存. 明中晚期社会男风流行状况叙略[J]. 中国文化, 2001, 1。张在舟. 暧昧的历程: 中国古代同性恋史[M]. 中州古籍出版社, 2001. P688-723

[11]张在舟. 暧昧的历程: 中国古代同性恋史[M]. 中州古籍出版社, 2001. P749-775

[13]sadomasochism的简称,原来写作S/M。中文翻译为“虐恋”,虐恋一词只在学术界使用,在大众中并不流行。此词最早是两个西方历史上的人名拼合而成。该词在中国意义丰富,大体上是指以疼痛、羞辱等为性刺激的一大类性欲和性行为。西方更常见的词是BDSM,原是指两种或三种性刺激:捆绑与调教(B/D)、施虐与受虐(S/M),有时加上支配与臣服(D/S),但现在也不一定局限于这三种。

[14]Katz J. The invention of heterosexuality[M]. University of Chicago Press, 2007. P123.